山东济南馨康源被投资者举报:以虚假项目吸收

山东济南馨康源被投资者举报:以虚假项目吸收社会资金
  消费日报网讯 (记者李大凯)近日,济南槐荫区的几位投资者向消费日报多次举报称:济南馨康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馨康源公司),地址位于济南市槐荫区北小辛庄西街,法人代表朱传东,该公司多年来以虚假项目为幌子、打着项目推广交纳保证金的名义吸收大量社会资金,涉嫌非法集资,该公司近几年吸资过亿元,从今年初就以疫情为说辞不按合同兑付本息。
  该公司通过高额推广奖励提成吸引社会大众投资推广,投资人无论年龄大小,只要有资金能力都可与济南馨康源公司签订“一线厂库女装品牌经销商合同、项目推广保证金、推广大使”等虚拟品牌、形式上的相关合同协议,但实际上根本就没有给投资人任何品牌代理或相关产品。
  据举报人提供的其中一份"一线厂库女装品牌经销合同"显示:乙方:(投资人)向甲方(济南馨康源公司)签约交纳经销保证金:5万元,成为济南馨康源公司的推广大使",并享有个人业务额10%的提成奖励。乙方在合同期内提成奖励保底金额每年不低于14400元,合同期为一年,每月返还1200元,每月为25-30号。合同还约定:超过14400元的按实际数额发放,同期底于14400元的按每年14400元发放。
  投资人称:交款签约后不需要操心经营管理任何品牌产品,只须等着公司以年化35%的收益按月返还给投资者,还有保底金额。
  为探究竟,8月31日,记者来到济南馨康源公司进行调查了解,该公司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受疫情的影响,我公司目前只对接老带新,不直接接待新客户,如果想了解投资项目,需要跟介绍你的人联系,让他带你来”。
  多名投资者举报表示:济南馨康源公司大部分投资人都是通过熟人拉过来或是该公司业务员介绍来的,多数为一些退休教师、老干部,因为手里有点闲钱和退休金,听说还能赚点高额收益,当时到公司考察看到很多人排队抢先交纳以各种名义的保证金、签订各种品牌代理合同协议等。
  投资人说:济南馨康源公司也表示不需要这些退休的老年人管理操心,签订合同也就是走个程序,你们只要等着按月收取高额收益即可,想想自己不用操心就能多赚点高额利息,当然是件好事。
  采访中,一位张姓的投资者表示:很多人交纳了以各种代理名义的虚假合同,都是为了不操心还能多赚利息。投资一开始济南馨康源公司是有按照合同约定的年化35%的收益,向投资人仅支付了几个月,其目的是为了吸收更多人的资金和信任,几个月之后该公司就找各种理由不按协议兑付每月的收益了,一直拖延至今。
  多位投资人向记者这样诉说着,并拿出了几份与济南馨康源公司签订的合同及公司法人又给续签的分期付款协议让记者看。续签的分期付款协议,是因2020年年初公司又以疫情影响为由继续拖延续签的,直到今年六月份,因多位投资者陆续找到公司讨要还款,济南馨康源公司法人朱传东又以个人为担保人的名义补签了一份分期付款协议(没加盖公章),协议中没有显示欠款数额,约定分五个月还清,但每个月还款多少却没有约定。虽然签订了补充协议,但济南馨康源公司至今还是各种理由拖延,6月2日续签协议约定7月底连续5个月付清所欠本息,直到九月份分文没付,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投资人收益和保底金额,还是变着法儿的拖延时间。
  公开资料显示:济南馨康源公司于2019年起就陆续因合同纠纷民事案件被多人起诉;2019年被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文号为(2019)粤0605执保3779号,被执行人为朱传东,股权冻结80万元人民币。据记者查询,济南馨康源公司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也不具备吸收金融资产的相关资格。相关法律人士也表示:济南馨康源公司在不具备金融相关合法手续的前提下,以各种品牌代理及虚假商品签订经销合同,此行为涉嫌非法集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综合以上相关问题,记者向济南市主管部门及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济南馨康源公司分别了提交采访提纲。
  馨康源公司的一位姓牛的部长称:自己只是一名员工,也曾是健康报的记者,自己收上了采访提纲。关于采访提纲提到的投资人反映的投资一事,他称:只是合作关系,具体如何合作没有细谈,35%的高收益是某投资人自己的说法。收到采访提纲也不会向公司领导汇报,要等到他核实完情况后再说。
  截止发稿,记者未收到相关单位及馨康源公司的具体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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