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食品职业学院存大量违规情况

漯河食品职业学院存大量违规情况
       漯河食品职业学院惊人内内幕
       新生入学一次交清三年学费 上学不到一年就可外出打工,漯河食品职业学院把自己降格为劳务中介机构。
       最近记者不断接到漯河食品职业学院学生投诉,这所私立学校办学有“奇招”:学生一入学就要一次交清三年的学费,再额外收取学生1000元的就业安置费;第一学年没上完就可以“毕业”务工;“实习”期间所得报酬由学校掌控,每月还要直接扣去每位务工生100元管理费;该院把2—3年的教学计划“浓缩”成几个月,把打工贴上“实习”标签糊弄学生,以便从学生身上榨取非法所得。整个学院俨然成了一个高价组织劳务输出的中介机构,但院方还美名其曰“高就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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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规跨年度收取学费
       来自洛阳的2008级学生李明和赵青(均为化名)这几天正为退学的事情而苦恼。由于无法适应这里的学习环境,已申请退学,但找学校要求退还后两年的学费却没有任何希望。
       据了解,漯河食品职业学院前身是漯河市食品工业学校,于2009年3月更名。这个学校多年来一贯的做法就是:新生入学就要一次交纳3年的学费。一位学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说,每个年级平均6000学生(有的年级招收8000人左右),根据国家规定每生每年的学费是1700元至2200元。先不说这个学校存在超标准收费,仅仅提前收取的两年学费数额就非常惊人,高达2400万元(6000人x2000元x2年)。
       据知情人介绍“交完学费即使第二天退学一分钱也别想退。”“我们还没有学习就让我们交了那么多学费,这合理吗?”“如果我们要求企业预支3年的工资他们愿意吗?”学生们怨言满腹。
       对于跨年度交学费问题,漯河食品职业学院就业处的于主任这样给记者解释:不是所有的学生都是一次交完三年的学费,有的是,这个学校为了扩大招生数量,采取了高额回扣奖励政策。根据一次招生数量按梯度给中间人提取500至1800元不等的“回扣”。如果按照每年6000学生,平均800元计算,仅招生一项这所学校每年至少要支出480万元,这是否是在拿我们学生的钱进行“商业贿赂”?
       自愿交完,这样可以优惠1000元。对于跨年度收费是否允许,这不是他能够左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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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成为学校挣钱工具
       今年已经是二年级的赵敏(化名)目前遇到了一个两难的选择:一方面同年级的同学们在学校组织下纷纷外出打工,把自己的心里搅得很乱,无法安下心来读书;另一方面总觉得自己还没有学到实用知识,没有真本领就外出打工与农民工有啥区别?学费不就白交啦?
       其实,像赵敏这样的学生在漯河食品职业学院比比皆是。这里的学生告诉记者,该校2007年招收学生8000多名,外出打工就达6000多名。学校统一组织把他们送到苏州胜美塑料厂、苏州罗技电子厂、苏州联建电子厂、苏州达信电子厂和常熟、宁波等沿海地区的一些电子厂及塑料厂等。这些企业与不少学生所学的专业无任何关联,有些劳动条件还很差,一天要工作12个小时。此外,就连入学不到一年的新生,每个班外出打工至少也有20人。
       一位学生还悄悄对“每月100元,这可不是个小数字,每年保守地说按照4000人次外出打工,全年按10个月计算就是400万元呀!”“记者说,在这里,学生根本学不到国家规定的课程及实用技术,学校每月还从“实习生”身上抽取100元的管理费,其工资全部由学校控制。
       这样的学校与一个劳务中介组织有多大区别?”采访中不少学生发出这样的感慨。
       对于学生们反映的问题,于主任并没有否认,他解释说:新生外出打工是自愿的,只是少数家庭困难的学生。学生外出打工符合学校“工学交替”的办学理念。学生在学习期间外出打工既可以得到锻炼也是一份收入。至于打工期间每月扣去100元,是用于维护打工地人力资源管理的。
        “大批量组织学生外出打工主要是偿还学费,还可为学校赚钱,这才是真正的目的!”而对于主任的解释不少学生并不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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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规收取数百万元安置费
       “其实,在平时还经常乱收费就不知道是干啥用的,前不久还向我们收300元。”
       “由于大量学生长时间不在学校,学生每年的助学金也就自然落入了学校腰包,这又是一个不小的黑洞!”有的学生向记者透露。采访中,不少学生还向记者反映漯河食品职业学院有一乱收费项目:在新生入学时除学费外一次再交纳1000元,作为学生安置就业的安置费用。学校每年招生在6000人以上,每人1000元,保守算下来就高达600万元之巨。
       对于1000元安置费于主任称,学生开学时多交1000元一事确实存在,不过不叫安置费,叫就业协调费,如果自谋职业还可以退。“院招生广告称全部安排工作并没说安置费的问题,就不能额外再要。”对于处长的说法,学生们也有自己的看法。而记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部门了解到,院方不管以什么名目收取的就业安置费都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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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http://www.zgyqwz.com/xiaoyuanniuren/21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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