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内5名从业者炒股遭罚 女员工4年炒股千笔成交亏80万】在过去一个月,有5位从业人员因炒股及私下接受客户委托被罚,分别是中信证券(山东)徐康、中信证券姚逸宇、财达证券焦玉淼、方正证券姚磊和中银国际曾玉山,被罚最重者罚没金额近176万。(券商中国)
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屡禁不止,监管层也对此从未放松。
在过去一个月,有5位从业人员因炒股及私下接受客户委托被罚,分别是中信证券(山东)徐康、中信证券姚逸宇、财达证券焦玉淼、方正证券姚磊和中银国际曾玉山,被罚最重者罚没金额近176万。
值得注意的是,今日新闻,上述被罚从业人员均来自营业部,有员工也有总经理。“证券从业人员不得炒股”,是不可跨越的红线,却总有越矩违规者。
女员工4年炒股千笔成交亏80万
1972年出生的焦玉淼是财达证券石家庄和平东路营业部员工,她自2012年5月至2016年11月,在营业部任职期间,使用营业部无盘站操作李某国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累计买入1192笔,成交金额52,339,648.57元,卖出932笔,成交金额51,531,443.02元,轧差-808205.55元,未发现违法获利。河北证监局责令焦玉淼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4万元罚款。
另一位被罚的从业人员是中信证券的员工姚逸宇,他2012年2月23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间,在中信证券工作,为证券从业人员。2014年3月4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姚逸宇决策并操作“童某颖”证券账户买卖股票,账户盈利185,086.96元。
姚逸宇辩称涉案交易期间,其与童某颖均有操作该账户,请求酌情处理。经复核,广东证监局认为,综合交易资金来源、账户下单委托地址及相关当事人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足以认定姚逸宇在涉案期间主要决策并操作“童某颖”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的违法事实,遂决定没收姚逸宇违法所得185,086.96元,并处以185,086.96元罚款,罚没款金额合计370,173.92元。
营业部总经理炒股被罚没近170万
营业部员工一时技痒炒股,营业部总经理也受利益诱惑参与其中,数额较大引人关注。
时任方正证券南京珠江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姚磊,系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2014年10月29日至2016年4月8日,姚磊使用本人手机操作两个账户交易“安科生物”“广州友谊”“国信证券”“华昌化工”“华胜天成”“江特电机”“经纬纺机”“双塔食品”“先锋新材”“园城黄金”“云南锗业”“中国北车”“中国南车”“中国铁建”“中国一重”“中海集运”“中联重科”等17只股票,累计买入成交413,900股,成交金额3,924,736.00元,累计卖出成交835,200股,成交金额9,015,764.59元,获利878,322.35元。
姚磊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但提出从轻处罚的申辩意见,包括积极主动配合调查,态度端正,主动陈述自己违法行为;属于法律意识不强,主观恶性较小,没有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其他违法行为;诚恳接受处罚,但请求考虑其违法行为的情节,不对其市场禁入;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认真负责、本人患有胶质瘤。
经复核,证监会认为,根据现有证据和听证会情况,认定姚磊违反了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禁止买卖股票的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姚磊在患有胶质瘤的情况下,配合调查,主动上交手机,对查清违法事实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如实陈述自身违法行为,表示深刻检讨。最终责令姚磊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姚磊违法所得878,322.35元,并处以878,322.35元罚款。
还有一位利用自己家人账户炒股的是中银国际深圳中心四路营业部客户经理曾玉山,他2016年5月从中银证券离职,2009年9月15日获得一般证券业务的证券从业资格证书。他自2014年利用姐姐账户炒股开始,至2016年5月底,使用家中台式电脑累计转入资金42.4万元买卖股票,经计算,曾玉山违法所得为502,744元。
证监会认为,曾玉山作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将本人银行账户资金42.4万元转入“曾某芬”证券账户买卖股票违反了《证券法》规定,曾玉山辩称,其2014年12月29日至2016年1月24日直接和间接向“曾某芬”证券账户转入资金共计42.4万元,是其归还姐姐2009年至2014年间代为本人垫付父亲的医药费、护理费和父母的生活费,父母所有费用支出均由姐姐办理,这是其作为儿子赡养父母应该支付的费用;同时鉴于其父亲病故、母亲年迈多病、妻子和儿子身体不好等情况,请求给予减免处罚。
证监会认为,结合下单交易终端以及当事人陈述等情况,认定曾玉山负责“曾某芬”证券账户交易决策。曾玉山银行账户资金转入曾某芬银行账户后均转入“曾某芬”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上述资金转入笔数多,今日新闻,金额有大有小,还有的资金经第三人账户周转后转入,表明资金转入进行股票交易的目的具体且明确。
网友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