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应该有地区差别 北京、上海、广州高一些?】多年来,一些发达地区的人,在人大会议或媒体建议个税起征点实行地区差别化,收入高的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应该将起征点设定得高一些,而收入低的落后地区如兰州等,起征点就应该设计得低一些。(中国经营报)
在央视财经频道一个讨论个税的节目中,今日新闻,央视财经评论员章弘提出,个税起征点应该有地区差别,“比如说住在上海和兰州的人,相对来讲收入完全不一样,所以我觉得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应该考虑到每一个人收入的水平不一样,而不应该是全国统一的。”
章弘的这个观点,其实并不新鲜,多年来,一些发达地区的人,在人大会议或媒体建议个税起征点实行地区差别化,收入高的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应该将起征点设定得高一些,而收入低的落后地区如兰州等,起征点就应该设计得低一些。
在央视的这期节目中,财经专家贾康不同意章弘的观点,说:“各个城市的物价、平均收入水平不一样,如果按照行政区划来做区别对待,它会产生一个问题,比如北上广深这样的城市抬高了,大家都会涌入这些城市。但如果对应人力资本、劳动力的流动,按区域划分来区别对待调节,这等于给劳动力这个生产要素流动设置了特定的壁垒,这种壁垒不利于市场经济实际的绩效水平的提高,而且它会带来副作用,就是妨碍了人才流动。”但章弘并不认同贾康的说法,反驳说:“税收起征点不会是人才流动的壁垒,一个人去不去上海,肯定不光考虑税收的起征点。”
贾康的说法是对的,章弘的说法,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行不通。但贾康只是从功利主义的角度,谈到如果差别化实行起征点会给人才流动造成障碍。这其实是个税不能实行差别化起征点的一个原因,还有其他更重要的原因,需要提出来讨论。
如果个人所得税完全是一种地方税,由当地居民缴纳,用于当地公共事务,那么,实行地区不同的起征点,让上海起征点高于兰州起征点,法理上这是完全可以的。但实践中,这种各地不同的起征点会引发各地税收竞争,为了吸引人才和投资,经济不发达地区反而可能提高起征点而不是相反。
目前情况下,我国的个税是中央和地方共享税,中央与地方之间分配比例为60%:40%,中央拿走了大头。也就是说,我们每个人缴纳的个税,其中60%是进入中央财政,统筹用于全国各地的公共事务。中央向全国人民征收个税,那么,公平对待所有纳税人,是至关重要的一个原则。公平对待的最起码的原则是,同等情况同等对待。而起征点全国统一,达到这个起点就要纳税,就是同等情况同等对待的最直观的体现。高收入地区起征点高,而低收入地区起征点低,这种区别性歧视性的对待,完全不符合同等情况同等对待的原则。
另外,征收个税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目的,就是调节收入分配。这种调节中,当然包括高收入地区和低收入地区的收入分配。如果高收入地区高起征点,低收入地区低起征点,那么,调节分配的功能就会失效,甚至产生逆向调节的效果。
一些论者认为,发达地区由于经济发达,但生活成本高一些,所以,应该将起征点设置得更高。发达地区生活成本更高,今日新闻,确实是事实。但不可忽视的是,发达地区居民从政府得到的公共服务也会更为便利、更为周到、更为全面。这些地方有更好的学校,有更好的公共医疗服务机构,有更好的公共文化娱乐和公共体育设施,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也更完善。所以,生活在发达地区的居民,尽管生活成本高一些,但是生活质量更高,享受到的公共服务也更好。相反,生活在不发达地区的居民,尽管表面看起来生活成本低,但他们过的是低质量的生活,享受的公共服务有限。税收是享受公共服务的对价,享受了更多更好公共服务的人们,没有理由比没有享受这种服务的人,享受更多的税收宽免。
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等地,尽管生活成本高,但人们仍然纷纷涌入,人满为患。即使目前一刀切的个税政策面前,人们仍然宁可留在北上广而不愿意回到兰州这样的落后地区。可以设想,如果北上广等一线城市的起征点比兰州这样的西部三线城市高出许多,那么,像兰州这样的地方,就更不可能争取到人才了。章弘所谓“一个人去不去上海,肯定不光考虑税收的起征点”是站不住脚的,由于我国个税实行超额累进税,起征点的不同,对高收入者的税负是有相当影响的,并非无足轻重。如果个税起征点地区差异化,人才和投资都必然涌向条件更好,税率更优的发达地区。另外,一旦发达地区享有更高的起征点政策,一定会引发避税浪潮,比如本来在不发达地区的企业,转而在发达地区注册企业或分部,将职工工资转移到发达地区发放,享受高起征点带来的税收优惠。所以,起征点地区差异化,等于是国家通过税收手段,驱赶人才和投资向发达地区流动和聚集,是国家通过税收政策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惩罚和打击。这样的结果,大概也不是国家所乐见的。事实上,目前这种一刀切的个税起征点政策,客观上具有抑制人口过度聚集发达地区大城市的效果,其正面意义不可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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