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私挖乱采系列报道之(二)

建平县私挖乱采系列报道之(二)
谁人如此嚣张 烈士陵园旁边敢开矿?!
 
(陈镜湖烈士纪念碑)
       刚刚过去的9月30日,是我国的第七个烈士纪念日。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草案)》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以法律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中国烈士纪念日,并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烈士纪念日举行纪念活动。举行英雄烈士纪念活动,邀请英雄烈士遗属代表参加。
       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将每年9月30日定为烈士纪念日,国家在首都北京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前举行纪念仪式,缅怀英雄烈士。
      《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开宗明义第一条就表明:为了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十条 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应当健全服务和管理工作规范,方便瞻仰、悼念英雄烈士,保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
       由此可以看出,国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烈士纪念日,从中央到地方已经形成一个共识,就是要尊重英雄、崇尚英雄。
       烈士精神就是国家精神、民族精神!一个崇尚英雄的民族是不可战胜的!
       然而,就在中央高度重视烈士精神的情况下,辽宁省建平县却发生了在陈镜湖烈士陵园旁边,有人在“开膛破肚式”的采矿,严重危及和损害了烈士陵园的“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
       监管部门虽然以“非法占地”的理由做出过处罚,但并没有完全制止住此处的矿山开采,处罚并没有得到彻底的执行。
       陈镜湖烈士陵园,位于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红山街道勿台沟村的北山上,始建于1984年7月。
       公开资料显示,他是中国共产党早期党员,为热河、内蒙古地区建立和发展党的组织,为组建领导抗日武装,为中华民族的解放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有关资料表明,1923年,经中国共产党的早期创始人李大钊介绍陈镜湖加入中国共产党;1924年,由孙中山主持的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同年1月20日至30日在广州召开。李大钊参与大会领导工作,双重党籍的共产党人以各省代表身份参加大会。瞿秋白、毛泽东、林伯渠、李维汉等著名共产党人都是大会代表,陈镜湖是直隶省6名代表之一。
       党史上如此重要的一位人物出自建平县,这是当地人的骄傲,也让人们引以为自豪!

 
(离陈镜湖烈士陵园约百米的巨大矿坑)
       然而,有人只顾个人的眼前利益,肆意违法在此处采取“开膛破肚”的方式开矿,矿坑和废渣堆离烈士陵园不过百米!
       这是对烈士的不尊重,也是对国家法律的藐视。在中央如此重视烈士精神的大背景下,这种行为显得与现实格格不入。

 
(尾矿堆对着烈士的纪念碑)
       据了解,在这里开矿的人打着的旗号是:朝阳金昌矿业有限公司。
       公开的资料显示,矿主因“违法占用农用地”触犯刑律,曾经受到过处罚,并分别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以下资料来源于2017年5月17日,《中国青年网》转载《辽宁日报》的内容:
      《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二批重点案件办理情况)。
  来信:朝阳金昌矿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建平县万寿街道办事处宋杖子村和红山街道办事处务台沟村的集体土地开采铁矿,破坏耕地1300余亩,大肆破坏生态环境。举报人称建平县国土局曾让该企业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恢复原貌;但该企业一直未实施。
       建平县国土资源局张文彬、赵永涛于5月7日—5月8日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经调查核实,朝阳金昌矿业非法占地1343.96亩(其中耕地78.83亩),形成于2006年12月—2011年7月期间。该问题已于2013年进行了立案查处,2013年5月28日将朝阳金昌矿业非法占用农用地384.33亩(耕地78.83亩)案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2014年对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人陈红军、张兴勇、钊宁、贾建钊追究了刑事责任。
       2013年5月28日,同时对非法占用农用地以外的其他959.63亩土地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恢复土地原状和缴纳罚款6400727.60元。行政处罚送达后,朝阳金昌矿业缴纳了罚款,未履行土地退还和恢复土地原状义务。
        建平县国土局于2013年8月29日、2017年3月29日两次申请建平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建平县人民法院均未受理。
     以上可以看出,2013年,当地政府对矿主做出过处理:交了600多万的罚款;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还不清楚是刑拘还是其他方式);但“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恢复土地原状”依然没有被执行到位。
       在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离开辽宁后,采矿一直持续到今天。
       据现场观察,在陈镜湖烈士陵园的西北方向、东北方向、东南方向都存在矿坑和矿渣堆,距离都约在一、二百米左右,就是说,烈士陵园被周边的一圈矿坑、矿渣堆围绕着。当地百姓说,开矿产生的隆隆噪音和扬起的粉尘,对环境影响十分严重,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今天没有改变!
       人们不禁要问:政府的监管是否缺位?法律的执行是否到位?大局意识、政治意识是否缺失?
       本文为棱镜观察网作者原创作品,未经授权,严禁任何形式转载,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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