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凯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污

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凯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污染环境亟待整治
       2020年3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要求各级政府以及生态环境部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以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为目标,以人民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始终保持方向、决心和定力不动摇,扎实推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然而文件下发过后,记者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走访时却发现,该县工业园区一家名为凯金新能源公司的企业却烟尘肆意外排,对文件精神和要求置若罔闻,污染非常严重。
       这家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全名为内蒙古凯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网上公开资料显示,内蒙古凯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7月18日,注册地位于商都县七台镇长盛工业园区,是一家以生产、销售、研发:锂电池材料、硅碳负极材料、新型碳材料、新型纳米材料、石墨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相关技术推广服务;对石墨行业的投资;石墨矿山开采;增碳剂和金刚石纯化粉生产加工;仓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注册资金2亿元。然而就是这样一家资金雄厚,本该为当地带来福祉的大型企业,却在经营过程中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不得不令人遗憾。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粉尘、烟尘)以及废渣等三废要经过相关合理的环保措施进行处理,达到符合国家标准后才能排放,然而记者7月1日在内蒙古凯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厂区外看到,该公司院内厂区房顶处一根粗大的烟囱正在不停的排放没有经过处理的蓝烟,记者在现场观察了大约有三个小时,该企业烟囱肆意排放的蓝烟一直不曾停止。
      《内蒙古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粉尘、硫化物和氮氧化物时,应当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装置,或者采取技术改造等其他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措施。同时条例还要求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自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监测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记录、保存监测数据,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并通过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监测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得低于五年。显然,内蒙古凯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排放的烟囱并没有达到规定要求。
       事后,记者欲就此事联系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商都县分局,但是因为时间较晚,该局已经下班,没有找到负责人。据记者向当地群众了解,今年以来,内蒙古凯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多次这样外排污染物,肆无忌惮的污染当地环境,但是不知什么原因一直没有见过当地环境部门监管。
       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对内蒙古自治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高质量转型发展步伐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强化党政齐抓多方共治,落实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同责,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动员全社会自觉履行环保责任,内蒙古自治区的天才会更蓝、气更清、环境更宜人!
       就此事,记者期待涉事企业承担起社会责任,重视环保,避免扬尘、烟尘的产生,做到清洁生产,提升自身形象。同时,作为监管有责的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商都县分局更应该、不忘初心,勇于担责,为当地的生态环境保护肩负起应有的职责。就此事,记者将关注后续,继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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